详细请点击此进入龙岗图书馆网站 办理借书证须知: 一.办理借书证的条件:凡承认并遵守本馆规章制度者,不论其职业、住址,均可办理本馆借书证。
二.办理借书证所须的资料:本人身份证和一寸近照一张。
三.办理借书证的程序 1.图书馆开放时间持本人身份证和1寸近照到图书馆大厅总服务台办理。 2.每个借书证收押金100, 工本费10元。 3.若不慎丢失借书证,请携带身份证到图书馆或打电话 89558918办理挂失手续,挂失前造成的损失由持证人自负。 4.补办借书证不收押金,但收取10元工本费。
四.VIP借书证的办理规则 1.每年借阅次数在10次以上,且连续一年无罚款、丢书、污损图书等违章记录,持证读者可申请VIP借书证。 2.办理VIP借书证时需补交押金50元,不收工本费。
五.借书证的管理规则 1.借书证有效期为3年,期满后须重新注册。 2.实行一人一证,如发现一人多证,本馆将注销多余的借书证,不退押金。 3.借书证是借阅图书的唯一凭证。若请他人代借图书或将借书证给别人使用,所产生的一切后果,由持证人自负。 4.读者可随时退证,退证时请凭本人身份证,借书证和押金收据办理,图书馆将如数退还押金。根据龙岗区有关财政管理制度,读者退还押金时必须出示押金收据。
读者存包须知: 一.为方便读者来馆借阅书刊文献,本馆在大厅设置免费自助存包柜,专为读者寄存手提袋、挎包、书刊和一般的小物件。
二.读者可使用本馆借书证自助存包。未办理借书证的读者,可向总服务台交10元押金办理临时存包IC卡,取回所存物品后,在总服务台退卡和押金。
三.读者存包时要严格按照存包柜上提示进行操作,切勿盲目操作。如遇到自己的物品取不出,请向总服务台工作人员求助,千万不要有损坏存包柜的行为。
四.读者不要在存包柜内存放现金和其它贵重物品,不要存放易爆、易燃、易腐蚀、易污染物品。
五.读者存物时间是从图书馆开放到下班前20分钟止。所存物品必须当天在下班前取走。
六.读者不按规定寄存,造成物品遗失、存包柜损坏以及其它事故,由物主承担全部责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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